根据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》(浙价费【2000】10号)有关规定,我院聘请外院高级职称专家许荣正开展特需门诊服务,现对特需门诊服务价格进行公告。
原自主制定特需门诊挂号费为35元/人次,现调整为100元/人次。
注:公示时间2023年4月 11日--2023年4月24日(共计10个工作日)
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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